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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澳门勘界事
与葡国议澳门界事,今与昔异,今之葡萄牙,一变而为民主国矣,必吾先承认,而后有与吾谈判之权也。顾承认一端,非吾所急,然则因此而操纵之,其在吾外交官哉。或者以他国瓜分葡之属地为恐,此则无虑,盖葡国不能径让澳门与他国之约,固彰彰在人耳目也。
九月二十二日《帝京新闻》忽有一条,以葡约中原有界址问题须尽中国处置之条。今查中葡约,并无是语。按当交涉之时,而以此等语登报,盖所以警醒办事之人,使勿回惑畏怯也。若本无是语而虚造此,以禁吓办事人,使不敢不颠越以前趋,则办事者进则有覆败之忧,退则为众矢之的,是适足以挤害办事人,而于事乃无丝毫之益。而社会中人反致迷惑,吾不知该报何苦而为此也?
报又谓现葡人因其内乱,极欲让步。吾辈寂处一室,乃无所闻,以理度之,恐不能如此。总之,谓我国外务部应乘机了此事则可,谓不待我国之措置,而彼已愿让步,则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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