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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告(二)
今有一事,至要至切近而又至易,非若定官制、立责任内阁、颁新刑律、开国会之烦难也。是何也?则凡新简督抚及行政长官,不可使因简放要任,而增巨大之债务也。盖债务增,不特筹还有碍于事,且以负债之故,须分心于无益之地,而因债主之多,复须位置其私人,则害于事大矣。此事惟政府能处分之,往者不可谏矣,来者其犹可追。
开平之事是非明矣,办法得矣,此人人所知也。而至今乃反,族人皆知有梗之者矣,且知梗者之所为矣,而独一二人若未知。权不足欤?是者不能不求助于利剑。
二十二报有谓,将起前津浦铁路总办吕公为外务部尚书者,意其说为讹传。虽然,吕公为人长厚,顾非外交之才也,若谓其当使德国,而即以为有折冲樽俎之用,则是未知彼在德之历史矣。吾辈既有知,不敢不言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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