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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吾国之不重廉耻
养成廉耻,为国家至要之事。廉耻者,气节之基础也。无廉耻则安有气节?欧洲各国极注意于此。军中人出与人斗而伤,无咎也;若忍而归,则众唾之矣。或告余,有俄人与亲贵博,亲贵谓其换牌,此人怒,即起请比剑。此等事,各国皆如是,不以为异。民俗如是,何至躬为无耻!吾国乃不然,父兄于子弟,师之于徒,动以忍辱为教,晚近尤甚,而官场乃愈甚。尝有一人,平素语言侃侃,气势甚盛,后为留学生监督。一学生因争事,遽批其颊,而其事在学生亦无理,人以为彼必尽力治之,不意彼托故至他处,旋即回国,此事辄隐不言。噫,侃侃者如此,则庸庸者可知。无怪庚子之役,顺民之条乃遍于京城也。
廉耻丧尽之可怪固矣,尤可怪者,则顽恶无耻之人,吾国乃容其生活于社会,则更异矣。例如张佩纶、吴大澂、唐景崧此三人者,观其前后历史,实可谓古今最无廉耻之人。除失官外,处社会中尊荣尤昔,俾得顽然终其天年。且张犹赘权门,吴犹得之湘抚,唐则家居起洋楼,居然大乡绅体统。某党人以其小相佽助,犹推戴之。呜呼!是诚吾国之大羞也。
按:古人有不齿之法,西人亦有之。译者呼为罚去体面,斯实惩恶之善法也。然吾国虽朝命不齿,但使其人有资财势要可联络,则社会待之乃不减于常,亦足异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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